第266章 讨奴酋七大罪檄

此乃 兄弟相残,同室操戈 ,女真千年血脉,几为尔一人而绝!

第三罪,【虐杀士民,人神共愤】

辽沈、广宁之屠,数十万汉民百姓,耄耋不免于刀下,婴孩毙命于马蹄。

尔之行径, 视民如草芥,杀人若刈麻 ,非止明国之仇敌,实为天下苍生之公敌!

第四罪,【僭越称尊,分裂华夏】

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。

尔一介边鄙野酋,非我华夏苗裔,

安敢窃据神器,妄称天命!

妄图裂我华夏疆土,坏我一统河山 。

此乃窃国大盗,狂妄至极!

第五罪,【勾结宵小,引狼入室】

为祸华夏,尔不惜重金贿赂晋中奸商,输我铁器粮秣于敌;

卑辞厚礼勾结漠北蒙古,扰我边境安宁。

里通外国,以逞私欲,实为华夏千古罪人!

第六罪,【穷兵黩武,祸延子孙】

尔为一己之愤,驱数十万之众为炮灰,致使辽东之地,十室九空,田畴尽废。

此 不仁不义,不恤民力 之举,非惟自取灭亡,更将遗祸尔之子孙,永世不得安宁!

第七罪,【人伦尽丧,禽兽不如】

尔囚杀亲弟舒尔哈齐,屠戮长子褚英, 上不敬天,下不爱亲 ,父子兄弟之间,皆以刀兵相向。

如此无父无君、无兄无子之徒,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?!

综此七罪,奴酋努尔哈赤实乃:

集不忠、不孝、不仁、不义于一身,兼暴虐、狡诈、狂妄、僭越于一体!

人神共愤,天地不容!

故,吾今昭告天下:凡我华夏子民,关外遗族,有能识逆顺、明大义者,当共讨此獠!

取其首级者,可为建州之主;弃暗投明者,便是华夏之民。

若冥顽不灵,甘为鹰犬,则王师所指,必当玉石俱焚!

檄文到日,决机而行。勿谓言之不预也!”

钟擎将手中的檄文轻轻放回桌面上,指尖在那七个浓墨写就的大字上敲了敲。

努尔哈赤不是靠着那篇《七大恨》把自己打扮成饱受压迫、揭竿而起的复仇者吗?

小主,

那好,钟擎就要用这篇《七大罪》,以其人之道,还治其人之身。

他要凭借这篇檄文,把那个老奴从自己编织的悲情神坛上狠狠拽下来,

将他彻彻底底地钉死在祸乱天下、背信弃义的耻辱柱上。

这不仅仅是一篇宣告,更是一场诛心之战。

这篇檄文的高明之处,

在于它跳出了大明与后金之间简单的仇杀纠葛,站在了一个更高的格局上。

它以天下苍生的福祉为出发点,痛斥努尔哈赤的暴行对各族百姓造成的深重灾难。

只有这样,才能引发最广泛的共鸣,

才能对努尔哈赤及其建立的政权,造成最沉重、最持久的打击。

其诛心之效,钟擎心里盘算得很清楚。

对内,针对女真各部,檄文直指努尔哈赤“屠戮同族”、“人伦尽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