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章 柳暗花明

2000年12月28日,台北的空气带着湿冷的年末气息。阿炫刚从一家小经纪公司出来,得到的又是一次“等通知”的敷衍。她裹紧了单薄的外套,走向租住的公寓楼,疲惫像铅块坠在脚踝。

公寓楼下昏黄的路灯旁,停着一辆与老旧街区格格不入的黑色奔驰轿车。车旁站着两个人影,在薄雾般的寒气中异常清晰。阿炫的脚步顿住了,心脏猛地一跳——她认得他们。

是陈小春和吴君如。不是电影海报上的,是活生生的。陈小春穿着皮夹克,双手插兜,标志性的痞气中带着一丝沉稳;吴君如则裹着米色大衣,脸上是阿炫在港产喜剧里看惯了的爽朗笑容,此刻却多了几分温和的探询。他们是香港影坛的明星,更是星辉时代娱乐公司的台柱子和股东级高管。

“阿炫小姐?”陈小春率先开口,带着港味的普通话,声音不高,却清晰地穿透了冷空气。他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牛皮纸文件袋。

阿炫下意识地点头,喉咙有些发紧,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。吴君如已经笑着走上前,自然地挽住她冰凉的手臂:“外面冻死啦,阿炫?找个地方坐坐?有好事找你谈。” 她的动作和语气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亲切,驱散了阿炫些许的局促和惊疑。

三人走进附近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。暖气扑面而来,阿炫僵硬的手指才慢慢恢复知觉。陈小春将文件袋推到阿炫面前。

“阿炫,”陈小春开门见山,眼神锐利却真诚,“我们代表深圳星辉时代娱乐公司,想签你。这份合约,你看一下。”

吴君如补充道,语气热切:“老板石生(石峰)看了你在《恋香》里的表现,非常欣赏,觉得你很有潜力!我们星辉刚刚在内地市场发力,需要你这样有韧劲、肯拼搏的新鲜血液!”

阿炫翻开那份厚厚的合约,白纸黑字,条款清晰得让她眩晕:

月薪: 10,000元人民币(2000年,一个天文数字)。

分成: 所有演出及广告收入,公司仅抽佣50%。

安家: 赠送深圳市南山区**四房两厅精装修现房一套**,产权清晰。

安家费: 40万元人民币(签约时即刻支付50%,即20万元;抵达深圳报到后再支付剩余50%)。

附加: 提供专业语言(普通话)及表演培训,配备专属经纪团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