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直接将“律”与“术”的区别抛了出来,这在崇尚“法术势”结合的李斯治下,堪称大胆至极!
却又精准地戳中了许多法家官吏内心深处的理念。
“你……!”那名御史被噎得面红耳赤,一时语塞。
张苍趁势回头,再次面向吴石,语速极快,如同连珠炮,开始引用更具体的程序规定:
“《封诊式》明确规定:‘讯狱,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之!’ 请问廷尉丞,当初审讯记录,可曾‘尽听’我言?可曾将我辩解之词完整记录在案?”
“《封诊式》又云:‘其律当治(答)谅(掠)者,乃治(答)谅(掠)。’ 请问,对我用刑逼供,是否符合‘其律当’的前提?可有文书载明用刑之合法依据?”
“凡治狱,‘毋治(答)谅(掠)而得人请(情)为上!’ 为何在我案件之中,未见努力通过诘问、辨析获取真情,反而急于定谳?”
他一条条引用《封诊式》中关于勘验、审讯的详细规定,与自己记忆中粗糙不堪的审理过程逐一对比,指出其中多处可能存在的程序违法之处。
他对律法条文的熟悉程度,甚至超过了在场许多专业的廷尉府属官,引用的条文编号、具体内容,分毫不差!
整个偏殿鸦雀无声,只剩下张苍那沙哑却无比清晰的声音在回荡。
官员们,尤其是那些精通或者自以为精通律法的官员,脸色都变得极其精彩。
他们仿佛看到了一把无比精准的尺子,正在丈量着一件原本他们认为“铁板钉钉”的案件,而丈量的结果,却显示出这“铁板”之上,布满了裂痕!
吴石的脸色已经从铁青变成了煞白。
他发现,按照张苍这套“程序正义”的逻辑深究下去,不仅当初经办此案的咸阳县狱要倒霉,就连负责审核的廷尉府某些环节,也难逃干系!
这已经不是在为自己辩白,这是在动摇整个案件的基础,甚至是在挑战整个司法体系的运作方式!
这狂徒!他怎敢?!
巨大的愤怒和一丝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慌乱,让吴石失去了最后的耐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