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,气氛庄严肃穆到令人窒息。
高悬的国徽在白炽灯下熠熠生辉,折射出冰冷而威严的光芒,仿佛一双洞察一切的眼睛,审视着庭内的每一个人。审判长身着黑色法袍,端坐在正中央的审判席上,眉头微蹙,眼神锐利如刀;两侧的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同样神色凝重,一丝不苟地翻阅着面前的卷宗。
法庭两侧的旁听席早已座无虚席,黑压压的一片人影,有媒体记者、法律工作者,还有自发前来的市民。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愤怒、惋惜和期待,目光紧紧锁定在被告席上,那里站着两个背负着血海深仇的人——宋桂玉和胡一帆。
宋桂玉穿着一身灰色的囚服,头发被简单地束在脑后,露出了苍白憔悴的脸庞。她的眼睛红肿不堪,眼神空洞而麻木,双手被手铐铐在身前,微微颤抖着。从走进审判庭的那一刻起,她的目光就一直低垂着,不敢看任何人,更不敢看原告席上的张大伟,仿佛地上有什么能让她逃避现实的缝隙。
胡一帆则显得有些焦躁不安,他不停地扭动着身体,眼神躲闪着,一会儿看向审判席,一会儿看向旁听席,试图从人群中找到一丝同情的目光,却只看到了满眼的鄙夷和愤怒。他的囚服上沾着些许污渍,头发凌乱,曾经的意气风发早已荡然无存,只剩下对即将到来的审判的恐惧。
原告席上,张大伟身着一件黑色的夹克,胸前的口袋里露出了乐乐照片的一角。他的脸色苍白,眼窝深陷,布满血丝的眼睛里燃烧着压抑的怒火。他挺直了脊背,像一尊沉默的雕像,目光如炬地盯着被告席上的两人,那眼神里的恨意,几乎要将空气撕裂。
上午九点整,审判长敲响了法槌,“哐”的一声,清脆而有力,瞬间让喧闹的法庭安静了下来。
“现在开庭!”审判长的声音沉稳而威严,“传被告人宋桂玉、胡一帆到庭。”
法警将两人带到被告席前站定,庭审正式开始。
首先由公诉人,也就是检察院的王检察官宣读起诉书。王检察官身着检察制服,神情严肃,声音清晰洪亮,回荡在整个审判庭内。
“……被告人宋桂玉与被告人胡一帆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,后被宋桂玉之子张乐乐发现。二被告人为掩盖其不正当关系,防止张乐乐将此事告知宋桂玉的丈夫张大伟,经预谋后,于202X年X月X日深夜,由胡一帆在张乐乐熟睡之际,采用扼颈的方式,将张乐乐杀害。被告人宋桂玉在现场望风,对胡一帆的杀人行为予以默许和支持……”
王检察官一字一句地陈述着案件的经过,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重锤,砸在在场每个人的心上。她详细列举了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,包括两人的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,以及宋桂玉和胡一帆的供述等证据,条理清晰,逻辑严密,无可辩驳。
“……被告人宋桂玉、胡一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二被告人作案动机卑劣,手段残忍,后果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。为维护社会秩序,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利不受非法侵犯,特提请本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桂玉、胡一帆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!”
读完起诉书,王检察官合上卷宗,目光坚定地看向审判席。旁听席上响起了一阵压抑的议论声,人们纷纷点头,对公诉人的指控表示认同,对二被告人的罪行感到愤怒。
审判长示意法警将相关证据呈给二被告人辨认。宋桂玉只是麻木地看了一眼,就低下了头,嘴唇哆嗦着,说不出一句话。胡一帆则显得有些激动,他挥舞着戴着手铐的手,大声喊道:“不是这样的!是宋桂玉教唆我的!是她让我杀了那个孩子的!我是被她蛊惑的!”
“被告人胡一帆,请注意你的言行!”审判长厉声呵斥道,“法庭之上,要如实陈述,不得无理取闹!”
胡一帆被审判长的威严震慑住了,乖乖地闭上了嘴,但脸上依旧带着不甘和恐惧。
接下来,进入举证质证环节。王检察官逐一出示了本案的各项证据,包括宋桂玉和胡一帆的聊天记录截图,上面清晰地记录了两人预谋杀害张乐乐的过程;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,显示胡一帆在案发当晚进入宋桂玉家小区,直到深夜才离开;还有法医的鉴定报告,证明张乐乐系被他人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每一项证据的出示,都像一把锋利的刀子,刺穿了二被告人的谎言。宋桂玉始终低着头,不停地流泪,身体抖得像筛糠。胡一帆则试图辩解,但在铁证面前,他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,漏洞百出。
当王检察官出示乐乐的日记和作文本时,法庭内的气氛达到了冰点。王检察官安排工作人员将日记和作文本的内容宣读出来,那稚嫩的字迹,那充满童真又带着悲伤和恐惧的文字,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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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妈妈最近总是对着手机笑,好像有什么秘密瞒着我……”
“……我看到妈妈和一个陌生的叔叔在一起,妈妈的样子很奇怪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