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8章 数罪并罚的判决

初春的阳光透过法院的玻璃窗,洒在冰凉的大理石地面上,折射出细碎的光斑。林薇薇坐在旁听席的第二排,指尖轻轻攥着衣角,目光落在前方庄严肃穆的审判席上。她今天穿了一件浅灰色的风衣,头发整齐地挽在脑后,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——今天,是秦浩宇案件的宣判日。

陆承宇坐在她身边,悄悄握住她的手,掌心的温度透过指尖传递过来,让林薇薇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。“别担心,正义会给出公正的判决。”他低声说道,语气里满是安抚。

林薇薇点了点头,目光转向被告席。秦浩宇穿着一身灰色的囚服,头发剪得很短,脸色苍白,眼神空洞地看着地面,早已没有了当初在林氏时的意气风发,也没有了绑架时的疯狂狰狞。他的辩护律师坐在旁边,正低头整理着文件,脸上带着一丝凝重。

上午九点整,审判长敲响法槌,清脆的声响在寂静的法庭里回荡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审判席上。

“被告人秦浩宇,男,32岁,汉族,本科文化程度……”审判长缓缓宣读着秦浩宇的基本信息,声音庄重而清晰,“经本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秦浩宇涉嫌两起犯罪事实,现将审理结果公示如下。”

法庭内鸦雀无声,只有审判长的声音在空气中传播。林薇薇屏住呼吸,认真听着每一个字——她知道,今天的判决,不仅是对秦浩宇罪行的惩罚,更是对她过去所有不安的了结。

“第一起犯罪事实:被告人秦浩宇于五年前,利用担任朋友张磊创业项目合伙人的便利,挪用项目启动资金15万元,用于偿还个人赌债,导致张磊的创业项目彻底失败,造成重大经济损失。案发后,被告人秦浩宇销毁证据,潜逃藏匿,逃避法律追究。”

审判长的声音停顿了一下,目光扫过法庭,继续说道:“经核查,银行转账记录、证人张磊的证词、被告人秦浩宇的供述等证据相互印证,足以认定被告人秦浩宇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,且犯罪情节恶劣,社会危害性较大。”

听到这里,坐在旁听席角落里的张磊轻轻吸了口气,眼眶微微发红。他今天特意从邻市赶来,就是为了亲眼看到秦浩宇受到惩罚。五年前的委屈和痛苦,在这一刻似乎有了宣泄的出口。

“第二起犯罪事实:被告人秦浩宇因对被害人林薇薇心怀怨恨,认为林薇薇导致其事业失败、生活落魄,遂产生报复心理。于今年1月,购买水果刀、胶带等工具,租用无牌面包车,在林氏集团总部附近试图绑架林薇薇,后被安保人员当场制止,未能得逞。”

审判长拿出当时的监控录像截图和现场照片,展示在法庭的大屏幕上——秦浩宇抓住林薇薇手腕的画面、安保人员制服他的场景、现场缴获的水果刀和胶带,每一张都清晰地记录着当时的惊险。

“被告人秦浩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,实施绑架行为,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(未遂)。鉴于被告人秦浩宇在实施绑架过程中被当场抓获,未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,系犯罪未遂,可依法从轻处罚;但被告人秦浩宇曾因挪用资金罪逃避法律追究,此次又故意实施绑架行为,主观恶性较深,社会危害性较大,应依法从严惩处。”

审判长的声音落下后,法庭内陷入短暂的沉默。秦浩宇的辩护律师站起身,试图为他争取从轻判决:“审判长,被告人秦浩宇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认罪态度较好,且绑架行为未能得逞,未造成严重后果,请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