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8章 数罪并罚的判决

但公诉人立刻反驳道:“审判长,被告人秦浩宇的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和恶劣性。五年前挪用朋友资金,毫无愧疚之心;五年后不仅不反思自己的过错,反而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他人,实施绑架行为,其主观恶性极大,若不依法严惩,难以体现法律的公正,也无法震慑类似犯罪行为。”

法庭内再次安静下来,审判长和审判员低声商议了几分钟后,终于拿起判决书,清了清嗓子: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(挪用资金罪)、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(绑架罪)、第六十九条(数罪并罚)、第二十三条(犯罪未遂)之规定,本院判决如下:被告人秦浩宇犯挪用资金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;犯绑架罪(未遂)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;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。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,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”

法槌再次敲响,“咚”的一声,宣告着判决的生效。

秦浩宇听到判决结果时,身体微微晃了一下,眼神里充满了绝望。他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,只是被法警押着,缓缓走出了法庭。他的背影在阳光的照射下,显得格外落寞。

林薇薇看着他消失在门口,心里的一块巨石终于落了地。她轻轻闭上眼睛,深吸了一口气,再睁开眼时,眼眶里已经蓄满了泪水——不是因为悲伤,而是因为解脱。前世今生的恩怨,那些曾经让她辗转难眠的阴影,那些让她恐惧不安的威胁,终于随着秦浩宇的入狱,彻底画上了句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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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事了,薇薇,都结束了。”陆承宇轻轻擦去她眼角的泪水,语气温柔,“以后,再也没有人能打扰你了。”

林薇薇靠在陆承宇的肩膀上,泪水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。她想起第一次在林氏见到秦浩宇时,他还是个意气风发的部门副经理;想起他因为嫉妒,伪造证据诋毁林氏时的阴险;想起他在小巷里试图绑架自己时的疯狂;也想起张磊因为他的挪用资金,承受了五年的痛苦……现在,所有的一切都尘埃落定,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。

走出法院时,阳光正好,温暖地洒在身上。张磊走过来,对林薇薇和陆承宇笑了笑:“谢谢你们,如果不是你们,我可能这辈子都等不到这个结果。”

“这是你应得的公道。”林薇薇笑着说,“以后,我们都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。”

张磊点了点头,眼神里满是释然:“我打算把餐馆扩大规模,再雇几个人,好好经营自己的小日子。以后有机会,咱们再聚。”

和张磊告别后,陆承宇牵着林薇薇的手,沿着街边慢慢走着。路边的玉兰花已经开了,洁白的花瓣在阳光下格外美丽,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。